肯德基被索知情權“十一種神秘香料”屬商業(yè)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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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記者近期分別接到浙江和廣東的消費者投訴,稱肯德基的“十一種神秘香料”的宣傳涉嫌欺詐。
“十一種神秘香料”融入鮮嫩雞肉中,外脆里嫩,鮮美多汁。
以上是肯德基“上校雞塊”的外包裝上所標注的字樣。看到這些誘人的宣傳用語,大部分消費者或許會不由自主地咽下幾滴口水。不過,有消費者在受此誘惑并痛快地品嘗一頓之后,卻又心生疑問。
食品中添加的香料真有那么神秘嗎?消費者有權知曉嗎?神秘的香料有無經過科學認定、權威認定,會不會對食品安全構成危害?個體健康差異巨大的消費者,能夠放心食用這些神秘香料嗎?
【“神秘香料”起風波】
記者近期分別接到浙江和廣東的消費者投訴,稱“十一種神秘香料”的宣傳涉嫌欺詐。溫州的一位葉先生2012年11月8日,與朋友前往肯德基溫州安泰分店用餐。當時他就留意到了“上校雞塊”包裝盒上的“十一種神秘香料”的標注宣傳。用餐之后,他特意問了下餐廳工作人員,這“十一種神秘香料”都是什么物質,但工作人員以“商業(yè)機密”為由拒絕答復。
“后來我在金華也去了一次肯德基,餐廳的員工同樣說不出這些神秘香料是什么。”葉先生說,幾個月下來,他一直試圖揭開其中的奧秘,但始終未能如愿。
葉先生之外,廣東省廣州市的一位徐先生近期也向記者反映了同樣的問題。
徐先生是于2012年11月26日,與朋友一同去肯德基用餐。在留意到包裝盒上標注了“十一種神秘香料”的宣傳后,他又多點了幾份“上校雞塊”。事后,他就此向餐廳工作人員打聽“十一種神秘香料”時,工作人員稱,連他們這些內部人員也不知道是什么香料的。
【起訴肯德基獲受理】
徐先生對此頗感疑惑,并對香料進行了一番研究。在向市場導報維權qq(541845077)投訴時,許先生告訴記者,香料有多種分類,如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如植物香料(茴香、大蒜等)、動物香料(麝香、龍涎香等);有生物技術生產香料(丁酸、丁二酮等)、人工合成香料(芳樟醇、香茅醇等)等。雖然門類頗多,但是在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中,無論是食品、日用、化工等用途的香料,都是公示于眾的香料,均不屬于“神秘”香料。
由于一直無法獲知“上校雞塊”中所含“十一種神秘香料”的真實情況,徐先生在向導報投訴的同時,近期又向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
“肯德基拒不告知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徐先生對記者透露,在此案中,他要求被告告知所使用的“神秘香料”的真實情況,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賠償一倍購物價格42.5元,并象征性地賠償其因此造成的誤時、交通、文印、通訊等客觀損失3.15元。
據了解,對于徐先生的起訴,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2013年3月4日發(fā)出《受理案件通知書》。通知書中指出,“你訴百勝餐飲(廣東)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審查,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本院決定立案審理”。
【記者探訪杭州餐廳】
為了求證上述讀者的說法,記者于2013年3月5日,前往杭州市區(qū)的一家肯德基餐廳進行探訪。在點了一些食品的同時,記者還特意點了一份“上校雞塊”。以紅、黃為主色調的包裝上,果然突出地標注有“十一種神秘香料”,并聲稱“融入鮮嫩雞肉中,外脆里嫩,鮮美多汁”。
在用餐間歇,記者以擔心過敏為由,向身邊的一位女服務生詢問,香料中有哪些成分?該服務生說,“這個我也不知道。”她建議記者去咨詢收銀臺內的工作人員。在她的指引下,記者拿著“上校雞塊”的盒子又來到收銀臺前,向一位男服務生和另一位女服務生咨詢香料的成分。二人聽后,神態(tài)稍有遲疑,繼而則聲稱“不清楚”。
其中的女服務生接過“上校雞塊”的紙盒說去問問,隨后她轉身進入后面的房間。沒過多久,女服務生出來說,問過經理了,經理也不知道什么成分,顧客如果擔心過敏的話,就把“上校雞塊”退掉。她一邊說著,一邊也托著紙盒,仔細查看著有關香料的標注,并自言自語說,“照道理應該寫清楚,但我們也不知道啊”。
“這不過是一種廣告吧!”一旁的男服務生向記者表示,這個香料是保密的,不會透露出來的。在不能確定香料成分的情況下,女服務生頗為熱心地建議記者,如果容易過敏還是不要吃了,打包帶給家里其他人吃。
【廣告宣傳被指欺詐】
“首先,我認為關于神秘香料的標注是一種廣告,因為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商品包裝物廣告監(jiān)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界定,商品包裝中,除該類商品國家標準要求必須標注的事項以外,其他的文字、圖形、畫面等,符合商業(yè)廣告特征的,應適用《廣告法》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和監(jiān)管。”溫州的葉先生表示,肯德基“上校雞塊”在包裝盒上明確標注了有關“十一種神秘香料”的宣傳字樣,足以吸引和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故該標注毫無疑問屬于符合商業(yè)廣告特征的廣告宣傳。而根據《廣告法》的規(guī)定,廣告使用數(shù)據、統(tǒng)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并標明出處。
葉先生還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性能、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等有關情況。
“如果肯德基不能舉證‘上校雞塊’中含有十一種香料,或該十一種香料并非屬于‘神秘’范疇,或所使用香料不屬于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食用香料范疇,那么這樣的廣告宣傳屬于誤導消費者的民事欺詐行為。”葉先生堅定地認為。
廣東的徐先生與溫州葉先生的觀點基本相同。他也認為,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借口“機密”遭質疑】
“如果肯德基無法舉證并構成欺詐的話,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徐先生補充認為,肯德基不能以“商業(yè)機密”等借口,拒絕履行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義務。
食品中添加了何種香料,消費者是否享有知情權?記者為此隨機采訪了一些消費者,幾乎所有的答復都是肯定的。有消費者直接就擔心地表示,這11種香料會不會是化學合成的,會不會有害健康?杭州的一位凌女士表示,每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個體差異巨大,而據她了解,一些香料容易引發(fā)人體過敏。如果不能明明白白告知,過敏體質者食用后就容易引發(fā)疾病。
另一位方先生也頗為困惑地表示,食品安全不能兒戲,對于能夠添加入食品的香料,國家肯定經過嚴密論證,圈定一個范圍的,只有這個范圍內的物質才能使用,超過的則禁止使用。如果肯德基選擇正常范圍內的香料添加,那這些香料肯定是明確的,其效用已經被社會認知的,而不會是神秘的,如果超過了圈定的范圍添加了為外界所未知的一些香料的話,那顯然就會不合乎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相關規(guī)定,甚至直接構成了違法。
“前一種的可能性更大,所以‘神秘香料’的提法,我感覺是在故弄玄虛!”方先生由此認為,肯德基所使用的香料應該不存在神秘一說。
【肯德基沉默應對】
食品中添加的香料,是否必須強制性標示其中的成分?對于食品行業(yè)較為熟悉的一位人士則告訴記者,目前國家沒有強制性的規(guī)定,但這并不意味著廠家可以拒絕消費者的請求,如果消費者要求告知,廠家應當根據消法,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此外,食品用香料必須是《食品添加劑標準》GB2760-2011里面規(guī)定了具體名稱的香料,所以沒有神秘香料的這種說法。他由此也認為,是企業(yè)在故弄玄虛,誤導消費者。
另有從事消保工作的一位人士表示,食品添加劑的名稱并不是什么商業(yè)秘密,消費者如果對“神秘香精”不放心,也可以要求質監(jiān)部門依法進行調查。
對于多方面的質疑之聲,肯德基公司如何看待?記者日前通過多種渠道與企業(yè)進行了聯(lián)系,但始終沒有得到企業(yè)的回應。
記者先是登陸了肯德基官方網站,由于沒有聯(lián)系電話,因而在其“網上顧客服務中心”通過留言,提出了詢問。盡管網頁上聲稱,“我們的工作人員將在工作時間盡快通過email或電話回復您”,但是記者遲遲沒有收到任何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