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整頓餐飲亂象 劍指“霸王”條款
[摘要] 日前,巴中市開發區工商分局開展了為期50天的餐飲服務場所“霸王”條款專項整治行動。該行動有效地整頓了餐飲亂象,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收取餐具費、喝不喝茶都得付茶位費……近年以來,巴城餐飲服務行業出現的種種“霸王”條款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自今年10月20日開始,巴中市開發區工商分局在轄區內開展了為期50天的餐飲服務場所“霸王”條款專項整治行動,首次向餐飲服務霸王條款亮劍,嚴厲打擊強行向消費者收取“消毒餐具費”、“開瓶費”及禁止自帶酒水等餐飲服務違法行為。
現象一:收費餐具惹爭議
近日,市民劉先生宴請朋友,待大家落座后,服務員隨即擺上包裝好了的消毒餐具,當他結賬時發現,賬單上多了一筆餐具費,雖然僅8元錢,但是,劉先生心里很不快,他認為這不是幾元錢的事,到餐館吃飯,餐館有義務免費為消費者提供餐具,為何要領收餐具費,明擺著是餐館老板想從中牟利。
而餐館老板也有自己的說法,為了消費者的健康,這些餐具都是經過消毒,而且,他們也是給消毒碗筷提供方拿錢了的,為此,雙方爭論不休,考慮到朋友在場,劉先生雖然滿懷怨氣,但也只好付了餐具費。劉先生碰到這個事兒并非偶然,收取餐具費在巴城各大小餐館已經屢見不鮮。
現象二:“謝絕自帶酒”盛行。
不少餐飲場所的店堂告示中,在給消費者進行“請看管好自己的財物”等溫馨提示的同時,也張貼有“謝絕自帶酒水”這樣的告示,這不禁讓消費者大跌眼鏡。
10月19日,小張和家人一起到江北一家酒店吃飯,為了烘托氣氛,小張特意把朋友送給自己的一瓶酒提上,當他走進大廳時,被服務員告知,不能自帶酒水,只能在店里消費。于是,小張便和服務員理論起來,服務員告訴他,如果要堅持喝自己帶的酒水,那就得收取開瓶費。為了不掃家人興致,他只好硬著頭皮付了60元的開瓶費。
消費者張利說,現在去一些餐廳吃飯,自己帶點超市的酒或飲料,就跟做賊差不多,還遮遮掩掩。消費者有自主選擇權利,憑什么餐廳就要把高價的酒水硬賣給消費者?
現象三:不喝茶都得付“茶位費茶位費”
一個周末,王先生和幾個朋友去江北濱河路邊的一家茶園里喝茶。剛坐下,服務員就按人頭拿了幾個蓋碗茶過來。王先生立即告訴服務員,不要茶,上啤酒就行。但服務員回答:“只要坐在這兒,這茶必須是喝的,不喝的話也得付費,這是茶位費。”“何來這種不成文的臭規矩?簡直是霸王條款!”一怒之下,王先生和朋友甩袖而去,遂撥打了12315投訴熱線。
業內人士:消毒碗筷、謝絕自帶酒水商家利潤可觀
據巴中市開發區工商分局辦公室相關人員介紹,目前開發區工商分局管轄的江北片區餐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共有530戶,出現最多的侵權行為表現在消毒餐具、謝絕自帶酒水和收取開瓶費等方面。
按一套餐具清洗消毒的成本僅在5毛錢左右,供應給飯店的價格大約在8毛錢左右,到了飯店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就是1塊錢。這多出來的最低的2毛錢就成了飯店的利潤。一般的中檔規模餐館一天可使用400套,最低1天也要賺80元左右,一個月僅餐具費就可以賺2000多元,一年就是2萬元左右的利潤。
再算酒水,在正規市場和超市購買100元左右的白酒,在餐館要賣到120元,有時甚至賣到150元左右。500元左右的酒,每瓶可賣到600元左右,甚至更貴,這其中的利潤比消毒餐具更可觀。
消協:餐飲消費投訴逐年遞增
據巴中市12315指揮中心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以來,餐飲服務消費投訴呈現逐年遞增趨勢。自今年以來截至11月20日,巴中市開發區工商分局共接到消費者各類咨詢和投訴763件,其中咨詢類410件,申(投)訴舉報類353件,涉及餐飲服務業投訴(舉報)63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長,增長率分別為6.92%、5.46%、16.16%、19.8%。
巴中市開發區工商分局工作人員介紹,近期,很多消費者反映一些餐飲店不提供免費餐巾紙,而代之以塑料包裝的付費紙巾;個別餐飲店的免費茶水服務失蹤了,取而代之的是收費茶水;有些餐具換成了一次性的收費餐具。
特別是這些收費項目,就餐前先不告知消費者,等到結賬時消費者才知道要另行收費。市民:呼吁取消餐飲“霸王霸王””條款在采訪中,市民均認為,既然開了餐飲店,就應該為顧客提供相關的服務,包括提供干凈、衛生的飲食環境和經過消毒的餐飲用具。顧客在餐館消費,所有服務費用都包含在餐飲費里,餐館不應該再向顧客收取額外的費用。
“謝絕自帶酒水、喝不喝茶都得收取費用……這些‘霸王’條款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民王希強烈希望工商部門取消餐飲服務行業中的“霸王”條款,進行行業整治。
據消協工作人員介紹,今年年底前,中消協將叫停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費。中消協認為,餐飲企業必須向就餐者提供消毒達標的餐具、餐巾等配套設施及服務,其費用已包含在經營成本之內,但部分餐飲企業對配套服務收費,實質是變相降低服務標準,使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受到侵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餐飲行業的誠信,因此,消費者有權對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費說“不”。
中消協指出,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餐飲企業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擔相應的消毒費用,而不得將此轉嫁給消費者。
工商局:治理餐飲服務行業霸王條款取得明顯成效
今年10月以來,針對市民投訴的熱點問題,巴中市開發區工商分局首次向轄區內餐飲服務“霸王”條款亮劍,展開了餐飲服務“霸王”條款專項整治活動,禁止餐飲業主強行收取一次性餐具費;禁止強行收取開瓶費;禁止餐飲業主設置最低消費“門檻”。同時在各餐飲店內張貼宣傳告示,提醒消費者加強監督,落實片區責任,加強工商巡查監督。并加大宣傳力度,有力地震懾了違規經營行為。